《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规定“在我国实行学历证书、职业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国家实行劳动者在就业前或者上岗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的制度”。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决定》中指出:用人单位招收录用职工,属于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职业,必须从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属于一般职业(工种),必须从取得相应的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优先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积极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07)24号]规定“开展高校毕业生技能培训和就业见习,提升毕业生的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教育部门应积极配合,努力使80%以上的毕业生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证书。
教育部系统四大优势
第一、学科培训优势--起点高
系统可以建立在大学专业知识和技能之上的岗位对接,在发挥学历教育的学科专业有时的基础上,增强专业技能的实操性;
第二、培训认证体系优势—权威性高
以教育部系统强大的专家团为后盾,为培训系统提供强有力的支持,采用以“终身教育“为核心的专业技能认证体系,及国家权威教育部门官网查询系统进行认证查询;
第三、经验优势培训—针对性强
教育部系统长期从事各学科人才培养,句有丰富的人才培养与评价考核的经验。另外,系统强调针对某一岗位的核心技能进行专门培训,促进就业前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值的提升,培养适应企业用人标准的实际能力方面高要求的合格人才;
第四、就业优势培训—目的性强
系统是建立在与人才时常密切联系之上的培训,就业目的性强。针对市场用人需求,培训推荐既有专业基础又有较强职业技能水平的综合型人才。
我中心可以给学员报考教育部主管的相关职业资格认证
专业技能培训认证项目列表
序号 |
证书类别 |
序号 |
证书类别 |
1 |
商务单证员 |
23 |
涉外秘书 |
2 |
外贸跟单员 |
24 |
EPR实施顾问师 |
3 |
外销员 |
25 |
采购管理师 |
4 |
商务秘书 |
26 |
婚礼主持策划师 |
5 |
国际货运代理师 |
27 |
广告设计师 |
6 |
营销师 |
28 |
财务管理师 |
7 |
物流管理师 |
29 |
园林园艺师 |
8 |
信用管理师 |
30 |
人力资源管理师 |
9 |
会展管理师 |
31 |
营养师 |
10 |
职业经理人 |
32 |
平面设计师 |
11 |
汽车营销师 |
33 |
环境艺术设计师 |
12 |
汽车评估师 |
34 |
金融策划师 |
13 |
策划师(商务、房地产、项目等) |
35 |
学校食品安全与学生营养指导师 |
14 |
旅游酒店管理师 |
36 |
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师 |
15 |
工商管理师 |
37 |
房地产职业经理人 |
16 |
项目管理师 |
38 |
商务英语 |
17 |
企业培训师 |
39 |
行政总厨 |
18 |
心理咨询师 |
40 |
仓储管理师 |
19 |
电子商务师 |
41 |
理财规划师 |
20 |
物业管理师 |
42 |
幼儿培训师 |
21 |
社会工作师 |
43 |
中小学健康指导师 |
22 |
EPR应用师 |
44 |
汽车美容师 |
一、培训认证对象
全国商务领域资格培训鉴定认证的对象主要是“从事商务工作的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商贸洽谈人员,以及准备从事商务工作的大学生。
二、鉴定认证申报条件
助 师 级 |
1已通过高员级资格认证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2、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3、中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
师 级 |
1已通过助师级资格认证或取得中高级技术职称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以上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四年以上者; 5、上交5000字论文两份;文字版和电子版。 |
高 师 级 |
1已通过师级资格认证或取得中高级技术职称并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以上事相关工作四年以上者;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六年以上者; 5、上交10000字论文两份;文字版和电子版。 |
三、报名须知
1、提交近期免冠蓝底彩色照片共五张(照片反面写上姓名);
2、如实填写报名表一份(将身份证复印件及最高学历复印件粘贴在后面);
3、报考师级及高试级须交单位任职工作年限证明一份。
4、考试时间(每年四期)
日期:
5、收费标准:
级别 |
收费标准 |
助师级 |
980元 |
师 级 |
2660元 |
高师级 |
4700元 |
五、国家级权威认证 《专业技能证书》由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终身教育工作委员会办法,主管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证书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和“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终身教育工作委员会”字样,国家官方网站查询证书(www.cledr.edu.cn),证书全国通用,终身有效。